周口市产业创新研究中心

Zhongkou City Industrial Innovation Research Center

一图了解“科研助理”岗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八部门发文,要求统筹推进科技研发、优质企业成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强化央地协同,广泛动员部署,充分挖掘岗位资源,做实做细服务,加大保障力度,扎实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

一、什么是科研助理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以及博士后等工作的人员。

二、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的重要意义
科研助理是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是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既是促进就业的有力手段;
也是深化科技管理改革、构建与科技计划相适应的专业化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更是提升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大意义。

三、如何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
01 发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依托单位的引领作用。依托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相关工作。
02 引导高新区组织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充分发挥高新区集聚带动就业效能,动员高新区以及区内的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组织引导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合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将科研助理岗位开发情况作为高新区年度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03 充分挖掘非科技计划项目岗位资源。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等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从事学术助理、财务助理、成果转移转化、实验技术等工作。
04 强化保障机制。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加大保障力度,支撑保障科研助理岗位薪酬、社保、档案等工作,增强科研助理岗位的吸引力。

四、科研助理岗位的招募对象有哪些
主要以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为主,包括高校以及有学位授权的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等。

五、科研助理岗位开发有哪些支持政策
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的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签订服务协议,鼓励为科研助理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对于依托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设立的科研助理岗位,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科目资金可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单位将按规定留用的结余资金安排用于科研项目并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可从结余资金中列支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单位应认真测算科研助理经费需求,据实列支。鼓励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的单位统筹相关经费渠道,提高岗位收入和综合保障水平,配套专门资金为科研助理岗位提供长期稳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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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段鹏程   审核 | 李向东  来源 | 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